查看原文
其他

“公馆黄记”把“公馆黄家月”告上法庭,到底谁才是真“黄记”?

产自合浦公馆的五仁叉烧大月饼,倍受消费者青睐,可是,也有不少商家打出了同样的旗号,虽然外表看着都是“公馆黄记”月饼,但是仔细一看便会发现,这月饼的生产商可不一样。

                                                                                                              


据原告方称,在2017年中秋节月饼销售期间,合浦公馆黄记食品有限公司就不断接到顾客的投诉,称自己买到的月饼和以往的不同。公司经过调查认为,广西公馆黄家月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了他们的商标和企业的名称在进行销售。最终,合浦公馆黄记食品有限公司将广西公馆黄家月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11月8日下午,这起案件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代理律师


原告诉讼请求一,判定被告停止侵权侵害行为,即停止生产销售带有原告商标和企业名称的商品,停止使用带有侵权字样的包装、图片、宣传资料进行其他虚假宣传行为。诉讼请求二,判定被告通过官方网站、省级报刊、微信公众号及法定代表人私人微信朋友圈等媒体形式向原告公开道歉。三、判定被告向原告支付由于其侵权行为而造成的损害赔偿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对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被告广西公馆黄家月食品有限公司予以否认,称自己并没有侵权。


被告代理律师


首先被告从来没有生产销售过原告所声称的侵犯的商标权企业名称的产品,所以被告不存在侵权以及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第二,被告的公司名称是经过合法注册的,也是经过工商局的核准名称,所以也不同意变更公司名称。第三,既然被告不存在侵权以及不正当的行为,所以被告不同意向原告公开道歉。第四,被告不存在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不同意支付损害赔偿金,等等。 


由于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当庭不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庭后由主审法官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待合议庭休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记者|韦昕言 唐嘉

通讯员|孙晓梅

编辑|褚褚

责编|匡匡 明珠

审阅|艳华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法治最前线》推送


 热点新闻:

广西一男子抢劫遭阻竟开枪杀害对方!警方追凶15年,一个细节成破案关键

身怀双胞胎孕妇在街头被人纵火烧伤!广西百色警方连发通报现场视频热传!南宁五通庙被拆了?真相其实是……

广西南宁、桂林两地警力雷霆出击,一批传销头目、涉传人员落网

爱心助学贫困学子,让梦想跑得更远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